发布者:李贞 |时间:2023-05-31|203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5年,董X女的弟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死者家属,但是,肇事司机同意用自住的县城一套平房抵顶死者家属,作为赔偿款,由于肇事司机用来抵顶的平房没有产权证,且是几年前肇事司机购买的崔X的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由于崔X一直未偿还清银行贷款,所以,崔X房屋的产权证一直抵押在自然资源局。董X女收到肇事司机交付的房屋,遇上政府拆迁,董X女与拆迁部门协商拆迁事宜,拆迁部门要求董X女出具房屋的相关证件包括产权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发放拆迁款。房屋产权证的持有者崔X和肇事司机下落不明,且涉案房屋已经在董X女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迁了一部分,房屋周围已经全部拆除,涉案房屋已经不具备居住条件;董X女找不到解决方案,委托律师处理此案。
律师点评
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实地考察,并找拆迁部门调查取证,发现,房屋的产权证持有者崔X已经在法院属于下落不明人员,靠当事人自己和律师的力量无法找到崔X,崔X在当地法院另有其他案件,律师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建议或意见
此案真正意义属于属于拆迁款纠纷案件,但是拆迁主体没有与董X女签订拆迁协议,导致直接起诉拆迁机构没有依据。于是,律师的意见是起诉崔X和肇事司机,确认肇事司机与董X女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然后再要求交付产权证。委托人听取了律师的建议,起诉到法院,如律师预料,通过法院找到了崔X和肇事司机,案件得以顺利进行。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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