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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属于比较重的刑事犯罪请严肃对待,现实中只要积极配合调查,造成人员伤亡的配合赔偿,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建议您咨询李律这样经验丰富的律师。

    2022.08.16
  • A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关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来电沟通。

    2022.08.17
  • A

    您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量刑情况还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

    2022.08.18
  • A

    法院没有最终判决前,只是涉嫌这个罪名,建议家属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判决。

    2022.08.19
  • A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为职工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22
  • 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所购买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所购买房屋的归属问题,也就是说这类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在实务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两种不同的观点大体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发生的具体形态变化,并不因此改变其所有权归属,故其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方以其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的行为,属于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产生的收益。相应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的认定应结合产权登记情况来看????有法官认为认定这类财产的性质要结合产权登记情况来认定。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2、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即归另一方所有;3、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夫妻双方之间可以赠与房产,上述的认定也是基于这一原理得出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双方协议确定产权归属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产权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属于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协议,不能撤销。但,我们还是建议应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雷婷律师 金融证券、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人身损害 2023.06.13
  • “捆绑式”的公益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

    “捆绑式”的公益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有经济补偿的,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征收补偿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如何进场评估(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2)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抽签选定。(3)异议处理:如果拆迁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果经评估机构说明仍有异议的,有异议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用房和住宅房的补偿标准确有区别,但对是否营业用房有时会发生争议,你如果主张被拆迁房为营业用房的,应提供相应的依据。

    胡小成律师 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毒品犯罪、银行、劳动纠纷 2023.06.13
  • 出租车被追尾停驶费得赔

    出租车被追尾停驶费得赔□江研私家车车主陈莉莉(化名)开车时不慎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她被判为全责。陈莉莉和对方走保险程序把车送进修理厂后,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的哥将她告上法院索赔一笔误工费。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决,陈莉莉还得再赔1万余元误工费给的哥。据了解,陈莉莉当时驾车行驶在江宁区的一条道路上,因驾驶不慎与前方一辆出租车发生追尾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陈莉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伟(化名)是出租车驾驶员,他的车在此次事故中被撞得不轻,车辆被送往维修站,一修就是将近1个月。为此,陈伟及自己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将对方和对方机动车的投保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万余元,作为出租车停运导致的误工损失赔偿。对此,陈莉莉认为,自己参保的险种齐全,对于自己交通肇事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这样的观点,保险公司并不认可。保险公司认为,尽管交强险中包含误工费,但此次事故并未给司机造成人身伤害,不在交强险的误工费赔偿范畴内。此外,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应赔偿的部分仅限于直接损失,出租车停运损失应为间接损失。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费。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应予支持。根据出租车行业的惯例和实际情况,该出租车因为陈莉莉的责任停运,导致陈伟事实上的误工,造成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收入的实际减少。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应依照保险合同进行认定,保险合同中如对间接损失不予理赔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就不能向保险公司请求这部分损失的赔偿。在上述交通事故中,陈莉莉承担全部责任,陈伟的停运损失属于其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应由陈莉莉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对保险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并将出租车的停运损失酌定为350元/天,总计损失为1万余元,这笔费用全部由陈莉莉承担。案件宣判后,对于出租车被撞后出租车公司是否能减免的哥部分“份子钱”的问题,某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事故本身与公司没有关联,公司显然不应该承担责任,自然也不会为出租车司机减免费用,“相关损失应由侵权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黄常赋律师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2023.06.13
  • 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
    票据法条例2022.01.04

    一、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一般来说都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的收益: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不上市的话,除非公司回购,或者找下家接手,这钱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购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为零。《证券法》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二、原始股的认购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是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提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追索权
    票据法条例2022.01.01

    一、提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追索权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不会造成追索权的丧失。提示付款是持票人的权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提示付款是票据持票人的权利,所以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不会造成追索权的丧失。而追索权丧失的情形是超过追索权行使的期限,例如以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常见发票有几种
    票据法条例2022.01.02

    一、常见发票有几种常见的发票有三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3、专用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二、发票申请的所需资料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1张);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张)、查账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以上就是小编对“常见发票有几种”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常见的发票有三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付款行是否有追索权
    票据法条例2022.01.06

    一、付款行是否有追索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行是没有追索权的,持票人才具有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二、付款请求权的取得的方式持票人只有合法地取得票据,才能有效地享有和行使票据所赋予的请求付款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1、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由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付款请求权,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方式: 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发票人的发票行为即通过票据的交付,实现票据的实际占有,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2、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票据处分权的前手,依背书交付受让或依单纯交付转让票据而取得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分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和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指付款请求权由转让而取得。至于转让的方式,可能是背书,也可能是单纯交付。此外,依票据法的特别规定,票据保证人因履行保证债务、参加付款人因承担付款责任、也均可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也称民法上的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包括依普通债权转让方式如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继受取得的付款请求权,不能主张抗辩切断以及善意取得等。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行是没有追索权的,持票人才具有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票据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是谁承担责任
    票据法条例2022.01.05

    票据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是谁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 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票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是否享有追索权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书人、出票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权利。当事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方面:1、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2、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据。如果票据无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经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无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无权再依据票据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也不能依据票据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是,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还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即持票人可以依据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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